2023年3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由厦门市某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某中心花园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其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异常运行;2.末端试水装置压力为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3.室内消火栓无水,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4.水泵接合器管道断裂,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5.高层建筑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6.防烟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7.消防专用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该物业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66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提请区政府对其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厦门市某物业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同时提请区政府对其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厦门市某物业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66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集美区政府对该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单位合力推进隐患整改。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发生故障的,能够正常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做维修改造,该案启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仅完成了对消防设施“陈年顽疾”的整改,同时还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警示了业主,增强高层小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以案普法丨天津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行政处罚案
以案普法丨某科技有限公司不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行政处罚案
以案普法丨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违规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